連藥都有假? 偽藥受害者如何主張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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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藥都有假? 偽藥受害者如何主張權益

近日出現了一些令人感到痛心的新聞,業者製造假藥,並出售予醫院、健保藥局,服用藥物的目的原本是治療疾病、維持身體健康,但長期服用偽藥,非但無法維護身體健康,反對健康造成很大的危害。製造、出售偽藥的業者,以欺騙、詐欺之方式將偽藥出售予醫院、藥局,利用醫院、藥局的醫療專業形象,牟取個人私利,賠上的卻是本就需要治療的患者健康。

新北市一家藥品大盤商「宇碩興業有限公司」坦承竄改治療精神疾病藥物「金平膜衣錠5毫克」,涉嫌竄改藥品效期、外包裝和批號,將原本半年內過期的藥品,延長2年。至今賣出9萬多顆早已過期的藥品。衛生局表示,該藥品為精神科治療躁鬱症藥品,只要是批號為E1235及E1238的案內藥品,請民眾立即停止使用並盡速回診就醫,由專科醫生重新開立處方,避免延誤病情,同時呼籲所有醫療機構、藥局及藥商都要立即配合回收下架[1]

全台有五十七萬多人使用的降血脂藥「冠脂妥」(十毫克包裝)驚傳偽藥[2],位於新北市汐止山區的偽藥集團,除了「冠脂妥」之外,還製作「力清之」、「維妥力」、「佳糖維」等3款國內暢銷藥物的偽藥,其中降血糖用藥,攸關患者血糖穩定,預估全台數十萬名糖尿病患者服用此藥,如長期服用偽藥,危害程度恐比降血脂偽藥,來得嚴重許多[3]

偽藥的受害者

病患服用偽藥,除金錢上的損失外,長期服用偽藥,還可能對身體健康造成危害。

藥廠的藥品受到偽造集團之仿冒,除了偽藥流入市面造成藥廠營業額的損失,藥品遭下架的費用、成本外,偽藥造成患者的恐慌,可能影響民眾對藥品的信賴,導致藥廠商譽受損。

醫療院所、藥局如因不知情而取得偽藥,進而提供予病患服用,患者要求藥局退費,或者醫療院所需重新為病患看診、開藥,造成成本增加,甚而影響民眾對醫療院所、藥局的信賴,造成商譽的受損。

小小的一顆偽藥,造成醫院、藥局、社會大眾全部蒙受其害。

 

製造偽藥的法律責任

刑事責任

製造偽藥,可處罰10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台幣1億元以下罰金。明知偽藥加以販售,可處罰7年以下有期徒刑、科新台幣5000萬元以下罰金
偽藥集團也同時偽造藥品的包裝盒、仿單(說明書),此也構成偽造文書罪。

民事責任

  1. 消費者:消費者服用偽藥造成金錢上損失、身體上危害,可以向偽藥集團起訴請求民事賠償。
  2. 醫院、藥房:就偽藥造成醫院、藥房退換藥的金錢損失,以及商譽上損害,可以向偽藥集團起訴請求賠償。

違反商標法

經查詢智慧財產局的商標查詢系統,「冠脂妥」、「力清之」、「維妥力」、「佳糖維」等藥品名稱,均已向智慧財產局申請商標權並核准,以上商標目前仍在商標權的保護期間內。
是以,偽藥集團使用原廠藥品的商標、偽冒為真藥加以販賣,除了違反藥事法的製造、販賣假藥罪外,就偽冒藥物名稱的部分,也違反商標法,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結論

偽藥造成醫院、藥局、社會大眾全部蒙受其害,影響甚大。

製造、販賣偽藥雖然構成刑事責任,但偽藥集團或不肖廠商在利益的驅使下,仍鋌而走險,消費者在蒙受金錢上或身體上的危害後,因廠商倒閉等因素,取得金錢賠償的成本更高,導致求償無門。

近期立法委員研議修改藥事法,就製造、偽造假藥,加重刑罰,以杜絕此種偽冒行為。

 

 

(以上為作者之見解,不代表法院或其他主管機關之意見)

[1] 新聞:又爆偽藥!精神藥物「金平膜衣錠」全台市面都是過期品,新聞連結:https://udn.com/news/story/7320/2480221,最後瀏覽日:2017年5月24

[2] 新聞:冠軍降血脂藥「冠脂妥」 驚傳偽藥,新聞連結:https://udn.com/news/story/10892/2321290,最後瀏覽日:2017年5月24

[3] 新聞:偽藥連環爆!知名降血糖藥物「佳糖維」也中鏢,新聞連結:https://udn.com/news/story/1/2323601?from=udn-referralnews_ch1artbottom,最後瀏覽日:2017年5月24

謝伊婷律師

群豐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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