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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公共地區的劃分問題


李OO 發問於 2008-06-12 | | 其他

Q: 律師你好:


請問:
1、社區中有透天戶和公寓大樓的話,公共地區的劃分是不是也分2邊管理?
內容:
最近我買了一間透天屋,他是像去汽車旅館的方式進出
只是在車道的旁邊有多一棟公寓
可是公寓的大門是在另一個方向進出
逃生門(後門)是設在車道要去透天戶的這一邊
(土地的持分是和透天戶一起的)
現在公寓的住戶指控透天戶占用公有地不給他們停放車輛
可是透天戶這一邊兩棟距離是10米、中間6米是車道
建商規劃透天戶自家門前可停放車、可不停放
由透天戶自家決定
(建商送建案的是規劃車子停在室內)
請問透天戶門前的車道是否也屬於公寓他們的公有地他們也可以來規劃停車格使用?
2、透天戶的大門(車道)手控開啟的按鈕,是否不可以封鎖?
內容:
透天戶的每人都有配給遙控器小門感應器
出入的話應該不成問題
那是否可以將手動的開啟移到警衛室內(未請警衛)
因為我在委員開會時將意見送出
可是委員他們認為不需要,但是這樣危害到我們透天戶的安全


以上2個問題 我很迫切的需要知道解答 請幫幫忙!! 謝謝你ˇ.ˇ

瀏覽人數:1946
李偉如

律師

理維國際法律事務所

A:  依社區自治原則,社區公共區域的依規約或住戶大會之決議管理之,若規約或住戶大會之決議授權管理委員會管理,亦得由管理委員會管理之,來文意旨,貴社區車道與大樓住戶共同持分,並未明定由透天住宅專用,因此該車道似仍屬公共區域,其使用管理應依前開原則處理。您可透過宣傳、說服、串連設法取得住戶贊同意見,形成決議後交由管理委員會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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