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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請管委會出面處理公共區域的修繕


鄭OO 發問於 2008-01-20 | | 其他

Q: 律師您好~


我是頂樓住戶,發現陽台天花板有漏水
上去查看,發現頂樓因防水層老化、脫落、混凝土有明顯裂縫現象而漏水
而且水是直接滴到熱水器上,已經更換好幾台了!
頂樓屬公共區域,因此我向大樓管委會申訴
反應多次,管委會皆回答說我必須自己花錢修繕
想請教我應該透過什麼管道才能請管委會出面幫我處理頂樓漏水問題呢?


謝謝您的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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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36條第2款之規定,管委會的職務範圍包含共有及共用部分之維護與修繕,且依同條12款規定,對於共用部分及其附屬設施設備並有保管之責,若現頂樓的防水層老化、脫落與你無關,而是因為年久失修所造成的,則可再與管委會協調。若協調不成,且顯然影響你的權益,則可考慮依同法第48條第4款規定,向主管機關檢舉,並限期另管委會改善。

誠一國際法律事務所
蔚中傑 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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