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您好~
本公司為xx機關財務共同供應契約合約廠商
之前向敝公司訂一批約14萬元貨品,品項有約6項
其中一項本公司因原先配合廠商缺貨
故另行跟另一家廠商購買後請該廠商將貨品直接寄到機關
日前收到機關公文說我們有疑似違反政府採購法65條轉包問題
交貨時並非是由我們送達,而是由別的公司寄達
請我們說明緣由
請問我們該如何回答?
(該廠商寄送之運費由我們負擔)
謝謝您的回復
律師
A:
您好
本案需審閱採購契約之條文、亦需釐清究屬轉包或分包等情形,始能提供完善之意見。
建議與律師洽談釐清。
林佳陵律師 02-28348340 0936806716
http://blog.yam.com/lunalawy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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