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您好~
請問如果A和B共同持有一塊地
但並沒有劃分哪塊是誰的
屬於共同的名下
後來因為A本身債務問題
所以土地遭拍賣
那B該怎麼辦?
謝謝您的回覆
A:
一、土地是共有,拍賣時只能賣A的應有部份(持分),對B沒有影響。
二、法院拍賣時,B可以行使優先承買權,就是有用拍定人所出之價格買A應有部份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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