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想請問如果離職雇主要求制服需送洗才能歸還,而費用由我方自己全額承擔屬於合理行為嗎?我已經自己清洗過了,但雇主不接受說一定要看到送洗收據才行!員工同意書上面有說到離職時依法完成相關程序才算離職,相關程序包括送洗衣服,但並沒有明確規定送洗費用承擔部分。我應該如何做才可以保障自己權益?若制服一直未歸還會怎樣嗎!還是只能妥協乖乖把制服送洗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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