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本人是警衛 因本人是大樓自聘的 本人於今年二月份 私刻財委的原子章 認為此舉 可以較快領到薪資 請問律師 此舉 如財委提告 刑責為 麻煩請說明 謝謝麻煩您了
A:
1.刑法 第 217 條
偽造印章、印文或署押,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盜用印章、印文或署押,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亦同。
2.43 年台非字第 157 號
要旨:
刑法第二百十七條第一項之偽造印章罪,係以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為構
成要件,如能證明制作當時僅係以供鑑賞或習藝,自始即於公眾或他人不
致發生損害之虞者,即應因犯罪構成要件欠缺,而無本條之適用。
3.若您尚未使用,銷毀不要使用讓外人察覺,尚難達到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的程度,就難以究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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