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你好,我20歲時,因媽媽工作關係,辦我的名字辦現金卡,最後卡滾卡,導致利息繳不出,然後變成我信用破產!
我現40想要知道到底欠多少?能力範圍內看能不能協商,不要繳那多的利息,慢慢清還的看能不能讓自己信用回來!不知從哪裡問起做起?煩律師能幫我解答這問題
A:
你好,
針對卡債問題,現在是可以透過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進行協商及辦理聲請更生或清算程序,應可以符合您希望的不要繳這麼多的利息,並且在程序完成後開始回復信用,可以重新開啟人生。
依照您的年紀及敘述內容應該是先協商後看情況聲請更生,但因為沒有辦法看出工作薪資或其他經常性給付的費用,以及債務現況(例如債權目前在哪家銀行或是資產管理公司),還需要您多加說明告訴您協商或是更生哪個比較適合你,歡迎您來信或來電詢問。
青磊法律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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