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已匯錢給賣家但賣家說了三遍這一兩天會出貨、我會問寄貨的人狀況、我會親自寄貨、這週會讓你拿到貨之類的話術,結果超過他說的時間根本沒結果,一直跟我們說寄貨了但卻連個貨號都交不出來這樣我們可以提告詐欺嗎
A:
您好:
賣家遲不出貨,已構成給付遲延,經您催告仍不履行,應付遲延責任(民法第229條),您解除(該買賣)契約(同法第254條),請求退還貨款暨利息(同法第259第2款),如受有損害,亦得另請求損害賠償(同法第260條)。
又除非您可以證明賣家自始有詐欺故意及不法所有意圖,並向您施用詐術造成您陷於錯誤而交付相關財物,賣家始成立刑法詐欺取財罪(刑法第339條第1項)。
以上回覆謹供作參考,仍須視個案情況以為具體建議,如需更進一步討論,歡迎洽詢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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