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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看問答 消費者糾紛.公平交易 生鮮商品退貨求償

生鮮商品退貨求償


aOOOO 發問於 2024-01-29 | 臺北 | 農、林、漁、牧業

Q: 本身為蝦皮平台水果商品賣家,消費者申請退貨,由於退貨商品有爭議,跟蝦皮溝通期間超過7天,蝦皮直接退款給買家,買家也已將商品銷毀,導致我們求償不成,平台也一直不退款,買家說依照平台判定不願退款,請問是否可以直接跟買家求償。

問題:1.本身生鮮商品不適用7天鑑賞期退貨是否可以直接跟買家及蝦皮平台求償,先寄存證信函給蝦皮平台及買家追回退款及損害賠償。
2.如買家還是不願退回,可利用甚麼法律途徑追回退款及損害賠償。

消費者債務清理 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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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您好,日安:

依您所述,似乎是關於生鮮食品之網購客戶退貨問題,謹初步提供下列法條和意見供您參考:

1.按「(第1項)通訊交易或訪問交易之消費者,得於收受商品或接受服務後七日內,以退回商品或書面通知方式解除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對價。但通訊交易有合理例外情事者,不在此限。(第2項) 前項但書合理例外情事,由行政院定之。」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第1項、第2項定有明文。

復按「本法第十九條第一項但書所稱合理例外情事,指通訊交易之商品或服務有下列情形之一,並經企業經營者告知消費者,將排除本法第十九條第一項解除權之適用:一、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第2條第1款定有明文。

是以,如您於網站上有向網購客戶告知「生鮮食品為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第2條第1款所訂之商品,不適用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第1項之7日解除權」之意思,則網購客戶就生鮮食品並沒有辦法「無條件」退貨。但是,若是您的商品真有瑕疵,網購客戶仍得要求退貨、退款或重寄商品。

2.至於您可以如何行使權利之部分,因具體事實狀況不明,暫無法給予精確之判斷。謹建議您宜齊備相關資料,向鄰近地區之法律專業人士進一步面談詢問。

【但以上建議僅供初步參考,仍須視具體狀況,方能為準確之判斷。謹建議您宜備齊相關資料,向鄰近地區專業法律人士面談、進一步諮詢。】

運鞍法律事務所
鄭婷婷 合署律師
708臺南市安平區慶平路571號7樓
(06)297-7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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