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1.1這只是賣家規定尚難拘束買家。
1.2縱有構成契約的一部,也可能構成定型化契約的消費者保護法不公平條款而無效
2.民法 第 179 條
無法律上之原因而受利益,致他人受損害者,應返還其利益。雖有法律上之原因,而其後已不存在者,亦同。
賣家不退款,有可能構成不當得利
3.建議您先依民法第 258 條解除契約。
4..建議您先向對方表示解除契約。
5.若金額不高,建議透過法院或公所調解,或許有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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