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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法人提起支付命令相關問題


陳OO 發問於 2023-10-22 | 臺北 | 其他未分類業

Q: 目前已依照程序向法人的登記地所在地聲請支付命令,但收到法院回函要求補正法人的公司登記事項卡以及法人法定代理人的戶籍謄本,以下是想問的問題:

(一)若是去申請公司登記事項卡,上面所提供的資訊是否足夠讓我去申請戶籍謄本?(因只有負責人的姓名,沒有身分證或是地址等等無法確定哪位才是本人。但在網路上看到的公司登記事項卡範本好像也只有把負責人名字寫上去,其他資訊都沒有提供。)

(二)若沒有戶籍謄本是否就無法成功聲請支付命令?還是可以只提供公司登記事項卡就好?或是可以請法院幫忙調查負責人個資?

(三)若是上述支付命令確定無法聲請成功,或是支付命令無法幫忙調查負責人個資。我改提起民事訴訟,是否就可以請法院幫忙調查了呢?

(四)因債務人欠我的金額有利用信託專戶託管,若是以上支付命令或是民事訴訟我勝訴,是否可以強制執行此信託財產?

本票裁定與支付命令 強制執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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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您好:
債權人之請求,以給付金錢或其他代替物或有價證券之一定數量為標的者,依民事訴訟法第508條第1項的規定,得聲請法院依督促程序發支付命令。但同法第509條也規定"如聲請人應為對待給付尚未履行,或支付命令之送達應於外國為之,或依公示送達為之者,不得行之"

因此,實務上法院在核發支付命令後,會要求聲請人補正債務人的戶籍謄本,如債務人是法人,也會要求補正公司最新變更登記事項卡及負責人的戶籍謄本,目的就是在確認聲請人在聲請狀上記載的債務人地址,是否確為債務人的住所地?按照聲請狀上記載的地址送達,會不會發生合法送達的效力?支付命令在合法送達之後,才有20日異議期間起算的問題,若是無法送達,法院將來也無法核發確定證明,當然就無從據以為強制執行的聲請。

公司的變更登記事項卡,可以向經濟部商業發展署或直轄市市政府申請,申請時必須檢附法院要求補正的通知。在公司變更登記事項卡上會有公司負責人的資料記載。您可以在取得公司最新變更登記事項卡後,再連同法院的補正通知,就可以向戶政事務所請領該公司負責人的戶籍謄本。

若是直接提起民事訴訟,一般來說,還是會要求原告補正這些被告的戶籍謄本、公司變更登記事項卡等等的資料。差異只是在若是無法確認被告住所地址時,法院仍然可以依公示送達的方式,送達各項書類、通知。

至於若可確認債務人於金融機構有開設信託專戶,則債權人聲請強制執行時,可聲請就債務人對金融機構之債權為執行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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