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您好!
我們是水電和泥作完工後,只拿到一半款項。完工後,他們挑三揀四說太貴,而另一半款項,一拖再拖。他們討論後直接再砍掉一半款項,但目前是都還沒拿到尾款。
這之前我們都有給估價單,想說認識的就沒有強求簽名。前幾天有去談,也有錄音,他們說反正他沒簽名。
但我之前不小心誤刪line的聊天記錄怎麼辦?
請問我該準備什麼東西調解會用到?
這樣勝率是多高?
在工作期間,也先估價了,追加估價也是他們答應的款項,在那期間一直叫我們去完工,完工追加品項,事後也沒拿到半毛錢。請問這樣可以把估價內容的金額全部拿到嗎?
再請律師幫我解答,謝謝律師!
A:
民法508條
債權人之請求,以給付金錢或其他代替物或有價證券之一定數量為標的者,得聲請法院依督促程序發支付命令。
支付命令之聲請與處理,得視電腦或其他科技設備發展狀況,使用其設備為之。其辦法,由司法院定之。
您好,就上述可先就廠商應退款項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若對方並無提出異議可逕行向債務人聲請強制執行扣押對方名下財產,您們可先發函提示權利並且提示權利以及遲延損害賠償金額,有無訴訟空間以及相關細節可持資料與本所進一步討論。
鴻達法律事務所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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