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
您好,就上述有無詐欺刑事告訴空間仍要就事證釐清,無法一概而論,相關細節可持資料與本所進一步討論,本所過去即有處理類似案例可供參考。
鴻達法律事務所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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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刑法第339條之詐欺罪的構成要件為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本件由於機械公司是否基於不法所有意圖而交付第二代機型予消費者,單憑您目前的資料無法精確判讀。
另外在民事上需要您提供進一步的資料判讀您締約的過程為何?因為可能會涉及債務不履行、給付不能、或不完全給付都有可能,也會涉及到是否可以解除契約,請求賣家把價金返還給您。
若需更近一步討論請洽 博全國際法律事務所 陳建州主持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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