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公司登記成立後即收到雲林縣商業會入會通知,因為公司業務性質少見屬新興行業,沒有同業公會可加入,所以就入會了。去年有參與發起同業公會並加入,現在雲林縣商業會寄來年費繳費通知,可以不理他嗎?
A:
您好,
依商業團體法第12條規定:同一區域內,依公司法或商業登記法取得登記證照之公營或民營商業之公司、行號,均應於開業一個月內,加入該地區商業同業公會為會員;其兼營二業以上商業者,除其他法律另有規定外,至少應選擇一業加入該業商業同業公會為會員。
因此,您只要擇一加入即可。
以上回覆僅供參考,實際狀況還是要視個案具體狀況才可以提供更具體的建議。
如有任何問題,再請不吝來電賜告。
陳麗雯律師 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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