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您好
依據您所詢問誤加入詐騙電商,雙方原約定款項匯入後再處理代墊款,嗣又變更要求您先匯款,才能將資金匯回。因事實敘述未臻明確,僅初步回覆與您參酌:
一、首先,依您所述,電商應有部份款項尚未匯回予您,電商雖主張有代墊款須結清,則依據民法第334條規定:二人互負債務,而其給付種類相同,並均屆清償期者,各得以其債務,與他方之債務,互為抵銷。易言之,設若您帳號尚有餘額,且超過應支付予對方之款項時,則依法得就應支付予對方之款項範圍內主張抵銷。
二、再者,依您所述此電商平台係以Line進行溝通聯繫,此類以通訊軟體交易之平台近期常有詐騙事件發生,是以,建議您應先將雙方交易對話內容截圖存檔,以作為日後主張抵銷之證明,以避免日後如對方向法院起訴主張權利或涉入詐騙事件時,無法舉證。
謹說明如上,供您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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