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有關詢問的問題,回覆說明如下:
依民法第153條第1項規定,當事人互相表示意思一致者,無論其為明示或默示,契約即為成立。基此,雙方買賣契約於雙方意思達成一致時,買賣契約即成立生效,並無須以書面為必要。
如果雙方未合意解除契約者,將來可以透過法院向網拍業者查詢對方資料,以向對方請求給付買賣價金;
最後,原則上警察僅負責涉嫌刑事犯罪的案件,除非認為他有詐欺你的嫌疑,否則,單純民事糾紛,警察將不會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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