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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看問答 契約.債權回收.損害賠償 最低服務年限合約問題

最低服務年限合約問題


黃OO 發問於 2021-12-02 | 臺北 | 專業、科學及技術服務業

Q: 你好,我想請問公司有提供津貼補助,但是必須簽訂合約,如在職未達一年需歸還補助,如果單純只有簽名,沒有身分證字號跟印鑑,此合約生效嗎?

契約審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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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您好:
一、依據民法第153條第1項規定:「當事人互相表示意思一致者,無論其為明示或默示,契約即為成立。」白話來說,就是雙方講好大致上契約就成立了,只是在一般社會日常生活或商業法則或職場等情形,關於「契約」的成立生效,大家都希望簽立「書面文件」,避免各說各話,所以有時成立契約會理解成簽立書面契約文件的意思,這部份先說明一下。再來,台端與公司就「勞動契約」的互相權利義務,主要是就薪資及勞務等重要之點達成共識,而且也簽名確認了,契約原則上就成立生效。
二、至於契約當事人之其他個人資料部份,尚非契約的重點,只是屬於要協力提出來附隨義務而已,基本上不影響契約的效力。

供予參酌,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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