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貴司收到法院執行命令,說明要對一個員工強制執行扣押部分薪資,但是該名員工已經離職許久時間,貴司不能不予理會,應擬聲明異議狀向法院說明該員工已離職,否則到時執行上會有問題。至於執行命令的函文主旨上面還寫”公司亦不得對債務人清償,請查照”,是說 貴司不能對該員工發給被扣押之金額。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或LINE ID : civili1201 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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