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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機車糾紛


方OO 發問於 2021-02-23 | 高雄 | 專業、科學及技術服務業

Q: 2020年12月訂購一台摩托車, 訂金5000元然後附上二手車車商評估約四萬元, 訂車總價15萬8千元車商從去年說要交車到目前為止一直以經銷商沒車拖延, 訂購單上沒有壓交車日期, 訂購等待時間過長想退丁拿回舊車, 車商於是說那台二手車不值四萬元要扣錢不還車, 想請問已經在訂購單上寫車換車底四萬, 我想拿回的方案1. 訂金五千元+賣車的四萬元. 2.訂金五千元+抵押二手車 , 但車商一值閃躲問題不知如何處理.

消費糾紛 公平交易法 消費者保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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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對於公務上或因公益所持有之物,犯前條第一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上七年
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對於業務上所持有之物,犯前條第一項之罪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
徒刑,得併科九萬元以下罰金。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您好,就您所述,可先發函解約請求對方返還定金以及舊車,若對方仍無故不願返還,可以考慮提出刑事業務侵占或是詐欺告訴,有無告訴空間可持相關事證與本所進一步討論,待刑事案件起訴後再附帶民事求償。
鴻達法律事務所敬上
tel:0907739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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