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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看問答 消費者糾紛.公平交易 網購出錯貨,客只願補貼六成價差

網購出錯貨,客只願補貼六成價差


廖 發問於 2020-10-26 | 臺北 | 批發、零售及餐飲業

Q: 消費者再網路上購買定頻冷氣,但因專員疏失出貨變頻冷氣。過約半個月後稽核發現出錯後,便立即聯繫消費者告知要前去更換,我們願配合消費者有空時前去更換即便假日或者消費者下班後,但消費者提出因上班時間、家中有長者及鮮少到送貨地點等原因拒絕更換。我司提出已進貨金額價差請求消費者補貼差額,但消費者僅希望已6折金額補貼。後續因考量到消費者服務滿意度願將補償金額降至八成,我司自行吸收兩成價差,但消費者仍堅持只補貼六成金額。請問這樣是否已造成侵占?我們可以有怎麼樣的處置方式呢?

消費糾紛 電子商務法規 電子商務 消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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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依照您所提供的事實描述,初步推認您為有經營電子商務之企業經營者。而我國之消費者保護法、電子商務消費者保護綱領,均以保護消費者為主要立法目的,大致應無您能主張之條文。
首先,依照您所提供的事實描述,本件消費者並無任何可責性,係 貴公司之疏失導致變頻冷氣已送至消費者處安裝好後才發現出貨錯誤。 貴公司派員前往消費者處安裝冷氣為一種物之交付意思表示,而 貴公司係因可歸責於自己(含員工)之過失致該物之交付意思表示內容錯誤,依照民法第88條但書,無法撤銷該物之交付意思表示。
次者,因 貴公司係因可歸責於自己之過失致該物之交付意思表示內容錯誤,且該物之交付行為依法不得撤銷,故本件消費者實已合法取得該變頻冷氣之所有權,合法所有權人無從”易合法持有為不法所有”難謂有涉侵占罪之虞。另外,依照您所提供的事實描述,本件消費者可能鮮少到該裝冷氣地點,自更無從”侵占自己持有他人之物”而顯與侵占罪無涉,應為單純民事爭議。
建議您:1.努力與消費者協商價差補償,若協商不成可向消費者所在地之地方法院訴請返還不當得利{本件消費者受利益時可能為善意,故僅對於其知受利益無法律上原因時起所現存之利益(可能為該變頻冷氣二手貨價值扣除其已支付之定頻冷氣價錢)負返還/償還責任}之民事訴訟。 2. 貴公司應先寄出定頻冷氣價格之發票予消費者,且於帳務上特予處理,以利年度之營利事業所得稅報稅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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