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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看問答 契約.債權回收.損害賠償 租賃契約一定要雙方用印嗎?

租賃契約一定要雙方用印嗎?


古O 發問於 2020-07-09 | 臺北 | 專業、科學及技術服務業

Q: 本公司是廣告公司,有許多的廣告項目,固一般與客戶要約招攬廣告,鈞已委刊單形式進行,僅客戶單方在委刊單上用印。
現本公司有另依廣告項目:建物外牆版面出租供客戶刊登廣告,本公司均與客戶簽訂租賃契約(雙方均於合約用印),現也想改成如其他廣告項目以委刊單向租賃外牆廣告版面之客戶做要約,想詢問租賃契約一定要雙方都在合約上用印嗎?還是客戶單方於租賃廣告版面之委刊單上用印,委刊單也具合約效力?

民事 契約之訂立與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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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您好:
雖然契約只要雙方意思表示合致即成立
但建議仍應以書面方式研擬相關細節內容
並且由擬定契約的雙方於契約上簽名
避免產生後續不必要的爭議
另外為周全契約內容,必要時可將契約交予律師審閱
以避免產生後續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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