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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看問答 公司設立.公司組織.稅務 未出席董事是否可被推舉為董事長

未出席董事是否可被推舉為董事長


張OO 發問於 2020-01-03 | 臺北 | 製造業

Q: 董事一席辭任後,董事會通過召開股東臨時會補選一席董事,股東臨時會召開補選一席新任董事後,隨即召開董事會,董事長於該次董事會上辭職,遂由出席董事推舉一席董事代行主席職務,並以臨時動議選出當日補選之新任董事為董事長。

請問,該名新任董事是否須出席當日股東會及董事會?

公司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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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您好,謹簡略回覆如下,謹供參考,如有疑義,貴公司亦得電詢經濟部商業司再次確認:

1. 按董事之補選(選任),係依公司法(下同)相關規定(如第192條及第195條)召開股東會選任之,相關規定尚無要求該新任董事(新當選董事)出席該次股東會。

2. 按董事長之選任(或改選及補選),係由董事會(或常務董事)依第208條第1項及第2項為之,相關規定亦未要求該新任董事(長)出席該次董事會。

3. 附帶言之,貴公司經選任新董事長後,該新董事長即依第208條第3項規定,應擔任後續董事會之主席,若董事長因故未能出席後續董事會,則應依第208條第3項及第205條規定處理。

以上說明,僅供初步參考,且僅為撰文律師個人為履行公益社會服務所無償提供之個人意見,不代表任何法律事務所或組織之任何形式之法律意見或諮詢,撰文律師及任何法律事務所亦毋庸為上開說明負擔任何責任或義務,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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