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請問臉書粉專頁面上購買到自稱正品的包包,但實際上今日收到為仿冒品的包包,賣家不回覆問題,現在我該如何做?
A: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乘未滿二十歲人之知慮淺薄,或乘人精神障礙、心智缺陷而致其辨識能力顯有不足或其他相類之情形,使之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十萬元以下罰金。 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你好,就你所述,對方行為可能已經涉犯詐欺以及違反商標法等等刑事犯罪,你可與律師進一步釐清案件細節後提出詐欺等等刑事告訴,另外考慮向原廠檢舉對方有販賣贗品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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