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論壇

首頁 / 法律論壇

場地租借


MO 發問於 2019-11-26 | 臺北 | 文化、運動、休閒及其他服務業

Q: 想問一下因為活動關係租借了一個場地有先付訂金了
但因為該場地整修過後不符合我們原先的需求
我可以取消租借要回訂金嗎?

消費糾紛

瀏覽人數:1364

A:  定金,除當事人另有訂定外,適用左列之規定:
一、契約履行時,定金應返還或作為給付之一部。
二、契約因可歸責於付定金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定金不得請求
返還。
三、契約因可歸責於受定金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該當事人應加
倍返還其所受之定金。
四、契約因不可歸責於雙方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定金應返還之

你好,這部分必須確定對方是否有可歸責契約責任,否則並無正當理由請求返還訂金,惟詳細細節必須確定當初契約內容。
為提升法律諮詢品質,以及後續訴訟效率,麻煩直接與我們聯繫,或是安排時間與我們進行面談。
鴻達法律事務所 敬上
(Tel: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

返回

隨時取得最新企業法規訊息

加入我們的FB粉絲專頁「中小企業法律新訊粉絲團」,取得最新即時的法律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