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論壇

首頁 / 法律論壇
首頁 看問答 契約.債權回收.損害賠償 拆夥對方惡意造假損失求賠償

拆夥對方惡意造假損失求賠償


風 發問於 2019-10-16 | 臺北 | 其他

Q: 當初是好友一起投資海外精品貿易 他負責交易我出錢投資 說好每月獲利5% 但過2個月惡意欺騙有虧損 實際沒有 我提出拆夥想拿回本金 但當初合約簽訂時並無寫本金償還時間 也沒註明上當初說好的每月利息。
投資金額也因當時口頭約定已投入150萬元 剩下100萬元他無條件借給我的 共250萬元算一個股東 被騙入不平等條約 也不合理
對方失口否認還威脅要造假虧損來獲得更多補償 有締約詐欺的感覺
現在明明沒虧損的生意 用騙的讓我退出
在合約問題上如果已簽字但算被騙 有當初協商時的錄音存證 也有對方親口承認無虧損的錄音 如果之後在法院上對方拿出造假的虧損證明 是有用的嗎?

民事 契約之訂立與糾紛 債權請求

瀏覽人數:779

A: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首先,您與對方的關係應屬合夥關係,按民法第677條:分配損益之成數,未經約定者,按照各合夥人出資額之比例定之。僅就利益或僅就損失所定之分配成數,視為損益共通之分配成數。以勞務為出資之合夥人,除契約另有訂定外,不受損失之分配。
對方之行為已涉及詐欺行為,除刑事詐欺之問題外,民事的部分,您也可以先主張因對方詐欺而撤銷先前的意思表示,再來依合夥關係請求清算。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或LINE ID : civili1201 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返回

隨時取得最新企業法規訊息

加入我們的FB粉絲專頁「中小企業法律新訊粉絲團」,取得最新即時的法律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