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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佔設計


張OO 發問於 2019-10-04 | 高雄 | 專業、科學及技術服務業

Q: 總經銷與總代理有簽署5年合約。
但今天臨時收到總代理通知收回總經銷權限與網路經營權限,但網站部分的設計與設計作品都是由總經銷團隊製作完成。
想請問律師,是否可主張侵佔設計作品或智慧財產權,並附帶民事要求總代理付款或讓我們收回作品呢?
因為網路管理權是突然被收回,沒有事先通知,只知道網路設計人員前一天都還能正常使用,隔天就權限突然被移除。

代理、經銷問題 契約之訂立與糾紛 損害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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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先看合約內容如何約定,總代理臨時通知收回總經銷權限與網路經營權限,應有合理正當之事由,否則即形同片面毀約,而網站內部分的設計與設計作品著作權之歸屬,若契約內容未有明訂歸屬問題,則原則上應由製作完成者取得,可以禁止對方使用,除契約內容有約定違約之違約金外,您方若要向對方求償,則應先舉證所受之損害為何,此部分也應先行蒐證,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或LINE ID : civili1201 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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