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諮詢債務關係


顏OO 發問於 2005-12-21 | | 資訊科技業

Q: 大律師您好,我有兩個問題請教您:
1.我與客戶之間互相有買賣往來,貨款一直以互抵方式進行,最後結速買賣之後客戶仍欠我三十萬元,遲遲不表示付款,而剛好客戶委託我以個人名義幫客戶處理一些庫存貨品,我已將所得貨款會進該公司帳戶,但保留部分該公司欠我的貨款未匯入,請問這樣有無法律上的問題?

2.請問客戶開出個人的商業本票,但是他個人完全沒有財產,請問該如何處理?

3.客戶委託我進行產品設計,並在訂單上註明簽約時支付50%交樣品時支付40%,但我交了樣品數週客戶仍分文未付,請問我該如何處理以保障我的權益?

若盟回覆感激不盡。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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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您好,
1、給付種類相同且均屆清償期,則可主張抵銷。除非依性質或雙方有約定不得抵銷之例外情形。依來文,你只保留對方應給付給你的金額為抵銷,似無不可,建議你發個存證信函通知對方就此部分你已為抵銷權之行使。
2、商業本票可向法院聲請本票裁定作為債權之確保,至於有無財產可供執行當係另一程序問題,確保債權之後,若債務人他日有財產,你仍可為強制執行,但需注意債權之時效。
3、以相關的契約向法院聲請發支付命令以命債務人給付。若有必需,亦得先向法院聲請假扣押以防債務人脫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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