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加盟飲料店合約簽訂106年9月23日至109年9月22日,甲方惡意倒閉,合約未到期。翻閱當初簽訂的合約書,必為提到甲方若未履行合約所應付的賠償。請問這該如何處理
A: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雖然合約書內未提到甲方若未履行合約所應付的賠償,但由於本件契約無法履行是可歸責於甲方,因此您方仍可以跟甲方請求因此所受之損害,而此損害您們需負舉證責任,所以應把相關單據均留存,但有問題者,仍在於對方既然是惡意倒閉,則其名下財產應已所剩不多,日後要追償也有可能會無法受償之問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或LINE : civili1201 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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