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於通訊行購入二手手機幾天後,發現故障會自動關機並不能重啟
於第一時間拿回通訊行,通訊行口頭告知會拿回工程師那邊"拆機"檢測
並維修到無問題後交回我們手上
隔幾天之後通訊行告知手機並無問題
有詢問手機的檢測方,通訊行告知做了影片撥放及電話撥打並無關機情形
且"並無拆機檢查"
要求我們先將手機拿回,並重新計算7日保固
有問題尚可回到通訊行解決
拿回後又有關機情況,並回到通訊行
這次的解決方式是免費更換電池一顆
但拿回後依然有關機情況
之後打開手機背蓋才發現,手機內部已經有三家維修商的維修貼紙在內
這些維修貼紙在購買手機時並無告知
手機本身維修太多次且問題實在太嚴重又沒解決,因此想直接退費
請問這樣行得通嗎?
A:
您好,感謝提問。從您的敘述看了,這支二手的手機應該是具有蠻嚴重的瑕疵(會自動關機,影響正常的使用),而且經過來回幾次經過通訊行工程師的維修,似乎都沒有辦法成功解決問題。一般而言,交易行為(買賣契約)一旦成立,如果商品有嚴重的瑕疵,買受人(消費者)依民法第359條是可以要求解除契約或減少價金。建議先直接與通訊行提出退貨與退費的要求。祝福 一切順利
民法第 359 條
買賣因物有瑕疵,而出賣人依前五條之規定,應負擔保之責者,買受人得解除其契約或請求減少其價金。但依情形,解除契約顯失公平者,買受人僅得請求減少價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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