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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看問答 契約.債權回收.損害賠償 完成服務後,客戶不依約定付款

完成服務後,客戶不依約定付款


盧OO 發問於 2019-08-02 | 臺中 | 運輸、倉儲及通信業

Q: 我司為報關股份有現公司,客戶(個人名義)進口貨物至臺灣後由我司完成清關手續並代為繳納所有進口稅費與清關產生的費用,並約定將貨物送抵客戶(個人名義)手上後,客戶(個人名義)會將清關所發生的所有費用依照我司帳單所示將帳款匯至我司,但客戶收到貨物後一再藉口拖延匯款時間,最後手機不接不回直接關機讓我們找不到人,請問應該如何收回款項呢?一再答應會在特定時間付款卻沒完成,最後直接失聯是否有背信或詐欺之嫌疑?

契約之訂立與糾紛 債權請求 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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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按民事訴訟法第508條:債權人之請求,以給付金錢或其他代替物或有價證券之一定數量為標的者,得聲請法院依督促程序發支付命令。是您可以先向民事法院提出支付命令,目前 貴公司應先將與該客戶之聯繫的相關事證予以整理,再具狀向法院聲請核發支付命令,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或LINE ID : civili1201 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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