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民國87年簽訂的讓渡契約,付了部分的錢,大部分的錢都沒付,期間有不斷地跟他要求甚至於提告詐欺,但是已經過了追訴期,那我想提合約無效之訴,這封面有期限嗎?
A: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十五年均未請求,則會有請求權時效逾期問題,若是請求權時效逾期,則不是合約無效的問題,至於合約對何方有利,仍應看合約內容而定,另外本件也有可能有互為請求履行契約之問題,但要看您這段期間,如何向對方請求,而對方如何回覆您,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或LINE ID : civili1201 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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