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有加盟早餐業已簽約但未營業(只有簽約),中途想解約對方以要簽解約協議書(不得向報章雜誌或法院相關單位透露合約期間內容)為由才能解約拿回本票,我方不簽協議書固解約破局,我方都未有技術指導及教育訓練,合約條款內的競業禁止是否有效?原欲加盟店面是否能承租給同早餐業? 另外可提告侵佔嗎?
消費糾紛
律師
温大瑋律師事務所
A: 您好: 加盟店的契約常常內容很複雜,您的解讀未必與律師的解讀相同。 您的問題因為沒有詳細的契約條文輔助,所以其實您的問題非常抽象。 建議您拿著契約洽詢專業律師意見為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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