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所以是合約可以用顧問的個人名義簽,這位顧問可以用他們的公司發票來跟我方公司請款,是嗎?那有需要在合約上註明其他文字嗎?因通常都是合約簽個人就報稅,合約簽公司就開發票,這位顧問簽個人但是給發票,怕會不會有其他法律上的問題,還是我只要在合約上多註記說此個人名義簽約顧問會每個月開某某公司發票請款,這樣可行嗎?!
A:
就您提供的資訊回覆如下:
1.與顧問個人或公司(法人)簽約會連帶影響到發票及權利義務究竟發生在貴公司與何人之間,簽約之前最好確定清楚.
2當然,不排除實情是與該公司簽約但執行顧問工作的是該顧問(個人),此時貴公司的風險在於該簽約公司(甚至開立發票)否認授權該顧問個人與貴公司簽約,甚至連發票都是來路不明。
3另.也有可能是該顧問(個人)不方便開立發票,或是要躲稅金,才與該公司私下達成協議.
4總之,若您想要該公司負起最終責任,則務必要向該公司求證,甚至直接與該公司簽約,這樣較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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