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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易庭通知書-損害賠償 辯論


張OO 發問於 2018-01-22 | 桃園 | 服務業

Q: 你好
我母親曾經在不知情的情況下 遭詐騙變成了人頭帳戶
最後被判拘役一個月可繳罰金
問題來了現在收到了通知書原告是完全不認識的人
被告詳細原因也不明只能猜測原因是不是遭到詐騙而轉入到我母親的帳戶
所以會不會是有因果關係的
通知書
備註的部分 附起訴狀繕本 這部分他用筆畫掉
請於文到後10日內提出答辯狀並檢附證據依對造人數將繕本逕送原告
在連被告原因都不知道的情況下要怎麼去處理這個問題
母親又是外籍
我們家也沒什麼錢請律師
真的非常苦惱

繕本

瀏覽人數:1430

A: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及建議如下:
1. 判斷現在您母親所面臨的應該是民事訴訟,是在處理賠償責任的問題,而民事訴訟也必須依個案來進行攻防,建議可以向各地法律扶助基金會申請律師扶助以維護權益。
2. 以上說明僅針對您簡略敘述所作分析,詳細應再由律師仔細檢閱資料及事實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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