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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股份轉讓其餘股東不理不睬避不見面


yOOOOO 發問於 2017-11-08 | 台北 | 其他

Q: 請問:我是有限公司的股東,現在想把我的股份賣出,但其他股東對我不理不睬,既不同意我轉出,也未同意我轉出,還對我避不見面,請問這樣我有什麼方法把股份轉出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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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我是有限公司的股東,現在想把我的股份賣出,但其他股東對我不理不睬,既不同意我轉出,也未同意我轉出,還對我避不見面,請問這樣我有什麼方法把股份轉出嗎? 謝謝


您好

實務上常見到欲退股之股東可透過將出資轉讓給其他擬繼續經營之股東,或對該公司經營有興趣之第三人的方式,以收回其投資。

惟鑑於有限公司閉鎖性之特質,股東彼此間深切之信賴關係有其重要性,故其股東非如股份有限公司之股東一般,得完全自由轉讓其出資,仍須獲得其他股東之同意。

是以,若欲退股之股東為公司董事,則轉讓出資須得其他全體股東同意(公司法第111條第3項);非為公司董事者,出資轉讓僅須得全體股東過半數之同意(公司法第111條第1項),經同意後,不同意之股東有優先受讓權,如不承受,則視為同意轉讓(公司法第111條第2項)。

您的情況,依法還是必須取得股東之同意。

以上,供予參酌,謝謝!

中華國際聯合法律事務所

李怡貞 律師 敬上 02-2356-7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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