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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看問答 契約.債權回收.損害賠償 想請投資方退股

想請投資方退股


慈 發問於 2017-06-13 | 台北 | 服務業

Q: 你好,前陣子和我男朋友一起用了一個服飾事業,後來他有一個朋友也想加入對我們有興趣而要投資,我們有簽訂投資合約書他投資了10萬,我們自己前後就已經丟了不少錢,但合約只有血投資方投資多少錢,他每個月可以分到四成,但甚麼都不用做還要求東要求西,已一般來說投資10萬就分到獲利四成很多,目前叫了很多的貨還未銷出去,如果我想請投資方退股,我需要退給他多少錢,還是剩下服飾成本對半分?

退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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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先生/小姐您好:

您的問題簡單回答如下

基本上您的情況,多屬合夥關係,以下以合夥契約說明,先予敘明。

按「稱合夥者,謂二人以上互約出資以經營共同事業之契約。前項出資,得為金錢或其他財產權,或以勞務、信用或其他利益代之。金錢以外之出資,應估定價額為其出資額。未經估定者,以他合夥人之平均出資額視為其出資額。」民法第667條定有明文。

次按民法第689條:「退夥人與他合夥人間之結算,應以退夥時合夥財產之狀況為準。退夥人之股分,不問其出資之種類,得由合夥以金錢抵還之。合夥事務,於退夥時尚未了結者,於了結後計算,並分配其損益。」

如希望對方退夥,則必須計算您這邊投資的總金額,與該朋友投資之總金額,計算出比例,最後以現在合夥財產計算,如有盈餘,則應按比例退還金錢。如係虧損,則無庸給付,並可要求其承擔虧損。


感謝您的提問!希望有回答到您的問題!

蕭棋云律師 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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