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論壇

首頁 / 法律論壇
首頁 看問答 待回覆問題專區 友人握住公司發票該如何取回?

友人握住公司發票該如何取回?


林OO 發問於 2006-11-12 | | 商業流通業

Q: 律師大人您好
我是某公司的負責人
我的問題是:
[公司存摺正本]及[公司營利事業登記證]存放在友人那裡
而我則持有公司大小章
但友人握住公司發票,致使我無法報帳
請問我該如何處理方可依合法程序自友人處取回發票,完成報稅手續?
懇請賜教,感謝您的回覆

瀏覽人數:1714

A:  您好,
[公司存摺正本]及[公司營利事業登記證]都是屬於公司的,你為公司負責人將公司物品存放您朋友那,故可以先以公司名義寄存證信函終止保管約定,請對方交還,如對方不返還,則可申請調解或直接提告,要求返還。
依民事訴訟法第277條規定:「當事人主張有利於己之事實者 ,就其事實有舉證之責任。但法律別有規定,或依其情形顯失公平者,不在此限。」如本件起訴請求對方返還系爭存摺、登記證,如 為對方所否認,依法您仍須就上該物品由對方保管之事實負舉證責任。

返回

隨時取得最新企業法規訊息

加入我們的FB粉絲專頁「中小企業法律新訊粉絲團」,取得最新即時的法律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