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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退貨賣方卻拒絕退款


凌OO 發問於 2016-01-08 | 台北 |

Q: 我於ibs官方網站(並非奇摩購物中心那種平臺)購買商品後申請退貨,跑完退貨程序後店家告知因提供帳戶名稱與訂購人名稱不同無法退款,回應表示為同一人只是使用別名、並於網站訂購人帳號改為本名,原先店家表示了解並說明進入退款程序,卻於幾天後再度寄簡訊來要求出示身分證影本,還規定必須在限定時間內否則不予退款,請問這樣是否合理?我該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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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我於ibs官方網站(並非奇摩購物中心那種平臺)購買商品後申請退貨,跑完退貨程序後店家告知因提供帳戶名稱與訂購人名稱不同無法退款,回應表示為同一人只是使用別名、並於網站訂購人帳號改為本名,原先店家表示了解並說明進入退款程序,卻於幾天後再度寄簡訊來要求出示身分證影本,還規定必須在限定時間內否則不予退款,請問這樣是否合理?我該如何處理?


消費者保護法第7條規定:通訊交易或訪問交易之消費者,得於收受商品或接受服務後七日內,以退回商品或書面通知方式解除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對價。但通訊交易有合理例外情事者,不在此限。
前項但書合理例外情事,由行政院定之。
企業經營者於消費者收受商品或接受服務時,未依前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提供消費者解除契約相關資訊者,第一項七日期間自提供之次日起算。但自第一項七日期間起算,已逾四個月者,解除權消滅。
消費者於第一項及第三項所定期間內,已交運商品或發出書面者,契約視為解除。
通訊交易或訪問交易違反本條規定所為之約定,其約定無效。

故業者增加提出身分證影本時間之限制,違反消費者保護法第7條規定,無效。
建議可至縣市政府消費爭議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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