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您好:
原因如下,我在兩個月前去一家手機行買手機,手機行說因為手機現在沒有現貨要下訂後幫我調貨,但下訂金額等同於手機金額,金額是一千多塊我也沒多想就繳了,後面他有開了收據,上面並註明"付款未取貨",於是等了一個多月,在上個禮拜真得等太久了想退貨,但打電話到店家他說他不一定會退錢,我想請問我該如何解決?我現在手上有店家開的收據,上面蓋有店家章,但是沒拿到貨品
律師
A: 可以像店家訂時間要求給付特定貨款。若無法達成,店家不可拒絕解約,退回貨款。建議若有後續問題可以和消保官連絡較合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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