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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公司車發生事故後續問題


陸OO 發問於 2014-11-14 | 高雄 |

Q: 我開公司高壓槽車(危險物品運送人員)追撞前車並無人受傷。對方的車子跟貨物由保險公司理賠。
我方的公司車受損嚴重。公司方面說沒保險有可能嗎?車子是新車還有貸款。
以前公司的慣例是司機跟公司一人一半。司機每個月扣一萬給公司直到付清(等於簽下賣身契)
試問:這樣處理正確嗎?還是公司要付單全額呢?還是要我自己付呢?修車要100萬左右。
我該怎麼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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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就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 公司車如果還有車貸未清償,公司一般會投保車體險,但仍應視實際情況而定。
2. 公司車修理費用由司機和公司各負擔一半,只要經雙方就責任歸屬有所約定,於法並無不可,並無勞基法第26條「預扣工資禁止」之適用。
3. 依據民法第188第1項本文之規定,除非公司就監督司機乙事已盡相當之注意,公司及司機本應就司機過失所致之損害負連帶責任;另依同法第3項之規定,公司賠償他人後,就該賠償金額,可向司機再為請求,亦即肇事司機仍需負最終之責,民法上開規定係為便利他人迅速獲得受償,而非為司機脫免賠償責任之用!
4. 又,公司車之修理費用係存在於司機及公司間之債務關係,與上開民法第188條之規定無涉,公司本得就其所受損害向司機求償,或如您所述:約定由司機和公司各負擔一半。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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