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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務人不還款


婷O 發問於 2013-08-13 | 台北 |

Q: 請問我是債權人,我有借據跟本票,還有法院的支付命令,但是我的債務人扣了一次薪就離職了,也不還款,我該怎麼辦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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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華合

律師

盛達聯合律師事務所

A:  敬啟者:
一、債務人若是確實離職,您可以查報其新工作後聲請查封新工作之薪資收入,或是查報債務人之其他財產,並向法院執行處遞狀聲請「追加」執行。(若法院執行處已經將執行名義之債權憑證發還給您,則於查報新工作之薪資收入後,應檢附該債權憑證遞狀重新聲請強制執行)
二、若債務人並非真實離職,則您可以收集證據(例如債務人仍有上班進出公司之行為),在法院執行處通知您「債務人任職之公司提出聲明異議」後之十日內,依據強制執行法第120條之規定,向法院對該公司提起確認債權之訴訟(確認債務人仍然在公司任職,債務人對該公司有薪資債權存在),並通知法院執行處,以圖救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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