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論壇

首頁 / 法律論壇
首頁 看問答 其他企業法規 機車交通違規

機車交通違規


劉OO 發問於 2012-08-31 | 台北 |

Q: 您好,
機車交通違規日為95年12月5日及97年2月28日所開的罰單,
過了多久可以免罰呢?
罰單若義務人名下無財產及工作,
是否會執行配偶的財產?
感謝!

瀏覽人數:671
廖于清

律師

玉山國際法律事務所

A:  1.行政執行法第七條規定執行期間自處分確定之日起為五年。故該97年2月28日之罰單仍在執行期間內,95年12月5日之罰單則資訊不足,尚無法判斷。
2.不會直接執行義務人配偶之財產,但執行機關可能聲請改用分別財產制,嗣後代位義務人即債務人向配偶請求分配剩餘財產差額之半數。

返回

隨時取得最新企業法規訊息

加入我們的FB粉絲專頁「中小企業法律新訊粉絲團」,取得最新即時的法律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