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論壇

首頁 / 法律論壇
首頁 看問答 支付命令.本票支票.強制執行 法院執行命令是否可以針對未成年子女帳戶進行扣押

法院執行命令是否可以針對未成年子女帳戶進行扣押


吳OO 發問於 2012-07-09 | 台北 | 傳統製造業

Q: 父母作保產生債務, 銀行提出執行命令, 法院是否可針對未成年子女帳戶進行扣押或扣款, 該帳戶為未成年子女打工所得及祖父母給與之生活費

瀏覽人數:4505

A:  一、若父母已死亡:
依民法第1148條第2項規定,未成年人(即繼承人)於未辦理拋棄繼承之情況下,僅需於所繼承所得之遺產範圍內清償父母之債務。故,如系爭帳戶內均為該子女(不論成年與否)打工所得或祖父母給與之生活費,則不能查封。

二、若父母尚未死亡:依民法199條規定「債權人基於債之關係,得向債務人請求給付」,因債務人是父母,因此子女並不需負擔還債之義務,且該帳戶內之款項既為該子女打工所得或祖父母給予之生活費,故亦應不能查封。

返回

隨時取得最新企業法規訊息

加入我們的FB粉絲專頁「中小企業法律新訊粉絲團」,取得最新即時的法律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