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Dear sir
您好,我家的房子和土地是分屬不同所有人的,目前我們持有的部分是房子,而土地所
有則另有其人...當初土地是我們的,但在上一代分配的時候沒有切割清楚,導致現在的狀況
,我想請問這樣的狀況,土地所有人在房子不屬於他們的情況下,有沒有辦法做買賣或是分
割的動作? 目前的狀況我們這塊地應該是要不回來了,有聽說只要我們還有房屋的所有權,
那麼這塊地他們也沒辦法使用,真的是這樣嗎? 麻煩替我解答一下..如果突然地被賣了,會
很措手不及,想先了解一下!感謝!
A:
[quote:94b63cfdbc="莊"]Dear sir
您好,我家的房子和土地是分屬不同所有人的,目前我們持有的部分是房子,而土地所
有則另有其人...當初土地是我們的,但在上一代分配的時候沒有切割清楚,導致現在的狀況
,我想請問這樣的狀況,土地所有人在房子不屬於他們的情況下,有沒有辦法做買賣或是分
割的動作? 目前的狀況我們這塊地應該是要不回來了,有聽說只要我們還有房屋的所有權,
那麼這塊地他們也沒辦法使用,真的是這樣嗎? 麻煩替我解答一下..如果突然地被賣了,會
很措手不及,想先了解一下!感謝![/quote:94b63cfdbc]
一、 問題要先回到「為何土地與房子分別由不同人所有?」如果土地所有人與房屋所有人間並無地上權、租賃或類似租賃(例如民法425-1、426-1)等關係,房屋所有人應該會住得很不安穩。
二、 如果土地所有人和房屋所有人間並沒有「優先承買」或「禁止分割」之約定,亦不符合法律上優先承買之情況(例如民法426-2),則房屋所有人無從禁止土地所有人就該土地為買賣或分割及其他處分。
三、 所以,如果房屋所有人和土地所有人仍說得上話,建議還是試著談談看,看能否以「買賣或租賃」等方式突破現狀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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