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先生您好。
本人在網路購物平台上購買筆記型電腦,收到貨物時發現螢幕有瑕疵。
退還給廠商時對方稱是人為損壞;本人要求提供證據,對方提供假出貨圖片(機器序號不符)。
對話過程當中還影射我方損毀
引言:"沒有更新的資料前,目前我個人認為您們的人,人為損壞"
請穩問應該如何處理?
謝謝律師
A:
[quote:9dc19836b1="林先生"]律師先生您好。
本人在網路購物平台上購買筆記型電腦,收到貨物時發現螢幕有瑕疵。
退還給廠商時對方稱是人為損壞;本人要求提供證據,對方提供假出貨圖片(機器序號不符)。
對話過程當中還影射我方損毀
引言:"沒有更新的資料前,目前我個人認為您們的人,人為損壞"
請穩問應該如何處理?
謝謝律師[/quote:9dc19836b1]
一、此部份建議向當地縣市政府之消費者保護官申訴,由召開會議雙方提出證據為憑。
二、依消保法第七條,廠商應舉證證明其無過失,故於會議時由廠商舉證證明其服務或商品並無瑕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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