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你好:
本人於前年購買一舊公寓之5樓(含頂樓加蓋),因不懂法律做室內裝修更改成3間房,因被舉報後建管處要求拆除,本人已將室內隔間隔間自行拆除並開放頂樓空間,但建管處卻要求連原有頂樓鐵皮都一併拆除,請問
(1)因為頂樓鐵皮及骨架都是原有的(我沒有更動過)(有民國82年之空照圖為證以及去年之空照圖)
(空照圖顯示都有鐵皮,且去年空照圖本戶鐵皮和鄰戶鐵皮都是一樣顏色及材質,表示是之前都有施做的)
請問法律上是否我可以保留此鐵皮屋頂(作為防水之用)? (因為鐵皮拆除後,頂樓之防水會有問題,會造成
樓下滲水)
(2)若是我拆除鐵皮後,造成樓下漏水問題(也許影響5F,4F,及3F等住戶),請問我是否要負責修復樓下之漏水?
若是頂樓是屬於公共空間,頂樓之防水可以要求樓下之住戶一起分攤費用嗎?
(3)建管處之人說他們不管漏水問題,他們說要拆除鐵皮屋定才能結案,請問若讓他們拆除鐵皮後,頂樓漏水
我可以根據法規(似乎是5樓以下的老房子因漏水可施作鐵皮屋頂為防水之用)再施做一防水鐵皮嗎?
因不懂法規造成許多損失,請問我該如何做或是法律應是如何才能讓我的防水問題獲得解決?
A:
[quote:18e2406912="羅"]你好:
本人於前年購買一舊公寓之5樓(含頂樓加蓋),因不懂法律做室內裝修更改成3間房,因被舉報後建管處要求拆除,本人已將室內隔間隔間自行拆除並開放頂樓空間,但建管處卻要求連原有頂樓鐵皮都一併拆除,請問
(1)因為頂樓鐵皮及骨架都是原有的(我沒有更動過)(有民國82年之空照圖為證以及去年之空照圖)
(空照圖顯示都有鐵皮,且去年空照圖本戶鐵皮和鄰戶鐵皮都是一樣顏色及材質,表示是之前都有施做的)
請問法律上是否我可以保留此鐵皮屋頂(作為防水之用)? (因為鐵皮拆除後,頂樓之防水會有問題,會造成
樓下滲水)
(2)若是我拆除鐵皮後,造成樓下漏水問題(也許影響5F,4F,及3F等住戶),請問我是否要負責修復樓下之漏水?
若是頂樓是屬於公共空間,頂樓之防水可以要求樓下之住戶一起分攤費用嗎?
(3)建管處之人說他們不管漏水問題,他們說要拆除鐵皮屋定才能結案,請問若讓他們拆除鐵皮後,頂樓漏水
我可以根據法規(似乎是5樓以下的老房子因漏水可施作鐵皮屋頂為防水之用)再施做一防水鐵皮嗎?
因不懂法規造成許多損失,請問我該如何做或是法律應是如何才能讓我的防水問題獲得解決?[/quote:18e2406912]
一、依法頂樓為全體住戶所分別共有,目前最高法院已有一致見解,即不能由其中住戶獨占或加蓋頂樓,除非有規約或則住戶大會昭開同意您占用。因此不論是否為您所購買取得或是您所加蓋,都應負有拆除之義務。
二、其本上您拆除鐵皮後,造成樓下漏水之問題,應該由管委會負責修繕,並由管委會基金或由全體住戶按應有比率平均分擔,但您不能主張自已因為加蓋而加以防水,要求其他住戶一起分擔費用。
三、建議您不要施作,因為這是管委會必須施作,但若是因為急迫情事而先施作,請保留收據向管委會請求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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