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您好:
我(住戶)為第三手屋主,但房屋先前尚未有任何裝潢, 申請裝潢前依造建商設置冷氣位置規畫擺放位置, 管委會主委審核通過開工半個月後, 突然要求需要加裝美化隔柵, 並且將外露的排水管拆除.
我是否需要依照管委會要求自行加裝隔柵?
排水管部分因擔心室外機漏水影響樓下住戶被開罰, 所以以排水管線拉至陽台排水孔, 管委會認為影響外觀要求拆除.
這兩點是否需依照管委會要求執行, 是否會違反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謝謝律師撥冗回覆
A:
Ricky您好:
是否應配合管委會要求加裝或拆除,端視貴社區規約內容與您的裝潢是否占用到外牆與公共空間,您的疑慮,可以透過請管委會出示要求加裝或拆除的依據來解決,以免雙方種下心結,日後難於相處.
陳欣佑律師2011/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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