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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保險訴訟之當事人適格問題


陳OO 發問於 2011-01-18 | 台北 | 服務業

Q: 大律師您好:

A公司為員工B投保旅行平安保險,
A公司為要保人,受益人為B之配偶C
後員工B在外地工作時不幸發生意外身故
但保險公司以不符保險理賠要件為由拒絕理賠
請問如對保險公司提起給付保險金訴訟,除受益人C可為原告外
要保人A是否亦可為原告對保險公司提起給付保險金之訴?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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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您好:
一、因為保險契約,是約定由受益人對保險公司享有損害賠償請求權利,所以應由受益人向保險公司申請或訴訟請求給付保險金。
二、要保人雖非受益人的情況下,然若仍屬有法律上之利害關係,仍得依民事訴訟法第五十八條以下規定,為「訴訟參加」,仍然可以達到參與訴訟之效果。
三、至於其他保險契約的法律關係,就須契約內容而訂。以上,供予參酌,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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