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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事項變更契約書效力


龔OO 發問於 2011-01-07 | 高雄 | 資訊科技業

Q: 律師您好:請問專任委託銷售契約書委託期間已過(委託期間99.05.13~99.10.31),之後有再補簽委託事項變更契約書(委託期間99.11.05~99.11.06),無原委託書編號,專任委託銷售契約書及委託事項變更契約書的時間中間沒有延續,請問變更契約書是否有法律效力? 若有效力,請問是依照哪一條文來判定?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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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欣佑

律師

承恕法律事務所

A:  龔先生:
就我處理相關案件的經驗,專任銷售委託契約拘束雙方權利義務關係,委託事項變更契約書若是依據前一份專任銷售委託契約而來,仍有拘束性,有違約情事仍應賠償.
陳欣佑律師2011/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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